当前,就城市建设而言,建筑的趋同倾向愈发明显,全国各地千城一面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城市原有特色及个性的鲜明度迅速下降。要改变这种尴尬局面,使城市建设走上科学发展的轨道,就必须弄清一些理论问题。如:建筑与城市之异同及相互关系是什么?这问题看似简单却无法用一句话回答。严格而言,要说清建筑与城市之异同及相互关系,不首先说清“建筑的本质和特征”这根本问题,是困难的。比如我们说:建筑——微观、静态的城市,它仿佛城市的棋子,是城市的起点和第一形式;城市——宏观、动态的建筑,一盘永无止境的建筑棋局,它是建筑的终点和棋局之历史的展开形式,大家信吗?连“何谓建筑,其本质和特征是什么”这问题在学科史上还是个“谜”呢!故作为科学,必须首先全力攻克建筑的本质和特征这个建筑哲学的笫二个重大历史性认识论课题。 建筑的本质和特征 本质和特征是事物的功能、价值及相互区别的根本依据所在。对于事物本质和特征的了解把握与变革利用,这是生活常识,也是人类智慧的本能,是人类实践经验和认识能力最主要、最基本的表现。本质和特征——建筑之根本,“建筑观”之本源。不问根本,不求本源,任何关于建筑的思想理念犹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理论上均难以透彻,尤其“所以然”。那么建筑的本质和特征究竟是什么呢? 1.绝对本质 对于社会事物,本质并非事物自身某种天生的一成不变的抽象物,而是事物性质及此事物与他事物在人类生活中的内部联系。杯子的本质不在杯子里面,建筑的本质也不在建筑里面,而在于它们作为人造物的根本目的性即根本用途之中。 自古以来,人们对建筑的根本用途经历了种种认识,从“以待风雨”的原始阶段到“住人的机器”的现代水平,从“栖息之所”到“精神的蔽所”,以及从“室之用”到其他非室之用——交通、水利、纪念(桥梁、水坝、碑塔)之用……归结为认为建筑的根本用途在于给人类提供具有种种蔽护功能的住所及其他生存活动的场所与环境,这样说对吗?很对。但可惜,人们在这里已经完全遗忘了、或者疏忽了、或者“熟视无睹”这根本用途的根本前提——“定居”(除非将人类“择地而居”视为与动物一样天生的、毫无意识不值一提的“本能”)。应当看到,人类之所以要“择地而居”固定下来构筑“宫室”,其第一的、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在那里实现其梦寐以求的理想——“定居生活”。而正是定居生活这个最原始目的(不管具体用途如何),让由此诞生的地球上第一座最简陋的“建筑物”,同所有蒙古包、活动房、临时设施以及其他如火车、轮船之类——照样能够“以待风雨”和“有室之用”的东西,从本质上相互区别,分离开来! 可见,建筑首先是一种专供人类“定居”的物质生活资料——“定居生活设施”,为人类提供固定在一个地点的生活场所及其环境。 如此说来建筑的本质是否很单纯呢?其原生态自然本质很单纯。但建筑既有其用途之独一无二的殊性,又有其作为人造物之普遍一律的共性,其本质便表现为一个复杂的社会范畴,一个随社会历史发展而变易的动态系统。它纵贯三大层面,横跨多种结构。 ①建筑本质三大层面及其与客观世界三大存在之内部联系: 第一本质:自然本质--定居生活设施(适应自然、保障安全、实现定居……)。建筑与自然存在之内部联系--绝对。 第二本质:人类本质--科技美学对象(物质享受、精神追求、环境改造……)。建筑与人类存在之内部联系--相对。 第三本质:社会本质--政经文等实体(政治统辖、经济竞争、文化展示……)。建筑与社会存在之内部联系--相对。 ②建筑本质多种结构及其表现于历史过程之多种建筑现象: 一元自然·原生态本质-→定居生活设施(大量性住宅、商店、工厂、桥梁等各种类型建筑物的出现)。 二元自然·人类本质-→定居生活设施并科技美学对象(建筑中功能、经济、技术、艺术、文化之发展)。 二元自然·社会本质-→穷人栖身地及非常人居设施(昔日棚户、贫民窟……避难所、救灾房……)。 三元自然·人类·社会本质-→定居设施、科美对象并政治中心(皇宫、衙门、政府);宣传载体、商业手段(一些摩天楼、广告楼);福利事业;经济支柱;造景资料;纪念标志(公益设施、福利房;商品楼;城市造景、建筑景观;烈士碑塔……)。 2.根本特征 那末建筑的根本特征是什么呢?“艺术性”、“两重性”、“空间”、“环境”、“文化”……?当然不是,而正是上述人们熟视无睹、不以为然的建筑天生的自然属性“固定性”,即建筑笫一本质“定居生活设施”先天规定性之物化——“固定工程形态”。作为相对独立性人造物,惟建筑之存在始终“固定在一个地点,把根稳扎在大地上”(马克思)。试问:何来人们头脑中诸如“风水”、“选址”、“基地”、“环境”、“场所”、“朝向”之类仿佛与生俱来的观念?何来地球上长存至今包括所有房屋、桥梁、皇宫、神殿、工厂、学校、村庄、市镇、地下街、摩天楼……这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所谓“第二大自然”?甚至,何来今日发达的人类社会与世界文明?这一切离开其历史大前提:建筑——“固定工程形态人类生活设施”之出现,岂非统统无从设想,无以发生? 故作为物,建筑——“固定工程形态人类生活设施”,即人类“定居生活设施”。这就是“建筑基理科学思维”和作为科学的建哲对于“科学建筑观”这一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之研究结论及所得之普遍概念与普遍定义。这也正是建筑作为物的本来面目之认识论回归! 建筑与城市的关系 现在,我们就可以对建筑与城市之异同及相互关系,进行有科学根据的基础性的考察分析与论断。 1.城市实体 城市由何而来,土地、人口?世代延续的生活场所?“人居环境”?全非也,而是来自建筑作为物的上述普遍定义“固定工程形态人类生活设施”,即人类“定居生活设施”。无人类定居生活设施,无建筑,即无城市(游牧地区、水乡)。建筑的固定工程形态之于城市的产生,犹如猿的直立行走方式之于人类的起源,其意义是历史性、关键性、决定性的。建筑--城市的起点;它仿佛城市的“棋子”,是城市实体的第一形式。建筑的发生发展缔造了城市,拉动了城市成长壮大;而城市的发生发展,则为加速并扩大再建筑创造了条件,同时也对建筑提出要求予以约束、规范及进化、提升。建筑与城市的“同一性”,即一体性、不可分性,是城市实体存在形式的根本特征——本质特征。 2.城市形态 地理、环境、性格、规模、设施、地位、历史、现状、发展……城市形态及其特征由何产生?由建筑:范围、类型、体量、质量、格局、形象、艺术、文化、历史……由基于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实部建筑系统(房屋、桥梁、门楼、碑塔……)、虚部空间系统(道路、庭院、绿地、广场……)以及自然环境系统(山系、水系、静动物系)三大系统顺势结构、历史打造、社会开拓所积淀充实与发展进化而成的复杂的有机整合巨系统。城市--建筑的终点;它仿佛建筑之“棋局”,是建筑棋局的时空展开演变形式。建筑物大范围、综合性、规范化有序聚合,因“地”制宜协同互动,因“时”利导代谢更新,不息效力城市之生长发育及其功能之发挥与形态之架构、营造、演进、乃至重塑。 3.城市特色 所谓城市特色,除上述自然环境系统条件,便是建筑及其布局特色。经30年改革开放,我国建筑已无不一反往日千篇一律而百花齐放。如今的中华大地所有城乡的建筑面貌焕然一新,深圳和上海浦东则成了新城市、新城区。那末在经济社会如此发展态势下,还有无各地城市的特色,即有无建筑的“地方性”、“地区性”和“民族性”呢?理论上仍是肯定的。这是由于建筑的上述绝对本质和根本特征,它天生就承载了与其所在地的自然地理及社会历史环境条件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而使其存在形态表现出“地方性”、“地区性”和“民族性”特点,尤其见诸“民居”等一般地域范围的一般(普遍)建筑对象。但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以及物质文化广泛流通的今天,城市建筑的特色问题确实令建筑界为之困惑。怎么办?其实办法与问题同在,且始终共处于“一般地域范围的一般(普遍)建筑对象”自身范畴内部。这就是说,真正的城市特色必首先来自“普遍”的“一般”建筑对象——城乡大量性住宅、商店、市场、医院、机关、学校……通过普遍的一般建筑对象,并通过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的宏观整体建筑管理及建筑实施途径,有意识地、科学地保特地域形象建设中“昨天、今天、明天”的文脉力度,则各地城市继续呈现既富历史记忆、又不乏时代气息、独具特色的未来发展,依然可以期待。然而就当前实际而言,建筑的趋同倾向越发明显,全国各地千城一面,城市原有特色与个性的鲜明度迅速下降,甚而面临着人为挑战。放眼中国,数百个城市正在开发扩张中,一些传统建筑和古文化遗存被破坏掉,一些城市从此失去了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根基,失去了个性,变成千城一面……我认为,必须首先克服失控的“人为性”。惟有如此,才能按照科学方法有效解决全国城市建设中“保持特色、弘扬个性”这个难题。 4.城市矛盾 归根于建筑固定性的城市固定性——建筑与城市双重固定,导致城市与建筑间终极矛盾。有限用地牵制城市从而牵制建筑本身可持续发展。一些繁华大城市形同建筑集装箱,人流、车流、货流在建筑夹缝中进行,阳光、空气、绿地与世隔绝,人辗转在“笼子”里……这一不可消灭的根本矛盾——建筑与城市双重固定的根本特性,使得城市建设与建筑发展势必挺进“第三度”:深入地下--扩出地下街市,冲向天空——拔起如林高楼;也促使一些建筑师萌发为最大限度压缩占地、解放地面而构想诸如架空式、倒三角、倒台阶、倒金字塔等等另类建筑方式与建筑形态的设计冲动……总之,城市走向极限,地球变得拥挤,未来充满挑战! 建筑与城市的异同及根本关系,其实即建筑自身历史发展之微观与宏观、静态与动态、个体与全体、量变与质变的辩证统一关系。也即是说,就“同一性”,即就二者的绝对本质和根本特征,所谓城市即建筑,即是其全时空并立、积聚、延续、演绎、空间无限扩张、时间千古绵延之发展及其作为“定居生活设施”众系统、多类型、大范围、全方位历史推演成果之自然与必然存在形式。简单比拟则一句话:建筑--微观、静态的城市,城市的“棋子”;城市——宏观、动态的建筑,建筑之“棋局”,二者互为依存,无以分割。( 哈尔滨工业大学教授 李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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