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从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获悉,为确保高考用房全部达到安全标准,该局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抗震救灾建筑安全鉴定工作,会同市教育局对一区五县2008年普通高考用房专项抗震鉴定工作进行了实地指导,全市共计鉴定考点19个,高考用房388312.01平方米,其中,考试用房147477平方米,食宿用房237408.01平方米,保密室3427平方米,并对全市学校建筑等与高考有关的房屋按要求注明标识。 经鉴定,全市可以使用的高考用房中,考试用房共计143577平方米,食宿用房共计225608.01平方米,保密室共计3427平方米;不能使用的高考用房中,考试用房共计3900平方米,食宿用房共计11800平方米。 据了解,眉山市规划和建设局还将根据建设部《建筑地震破坏等级划分标准》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分别按要求对可以使用和不能使用的高考用房予以明确标识;对不能使用的高考用房,另行安排经鉴定为“可以使用”的建筑作为高考用房,予以替换;对可以使用的高考用房实行考前复查和考中巡查,认真排查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高考用房安全使用。 此外,为预防余震等特殊情况导致高考用房存在安全隐患,该局还将预先鉴定一批合格的高考用房作为应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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